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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同意我院试办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独立学院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06/4/25 16: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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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同意我院与绵阳高新区科润光子有限公司合作试办绵阳艺术学院。绵阳艺术学院为独立学院,享有法人财产权。
    今后,我院将对绵阳艺术学院的教学组织和管理负责,并加强对绵阳艺术学院教学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督促绵阳艺术学院不断完善办学条件,确保绵阳艺术学院试办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绵阳艺术学院由四川省安排下达招生计划。招收的学生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由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颁发毕业证书,并以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名称具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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