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举行四川省第九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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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1/10 15: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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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举行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2019]5号)的相关要求及四川省教育厅的通知精神,为展示我院在高校美育改革创新实践中的具有引领性、突破性、示范性的一些举措和经验,现将《四川省第九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四川省第九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相关要求》转发给你们,请各院系、各部门高度重视,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请各单位在5月1日前将案例上报科研处,届时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将优秀案例上报省教育厅参加更高层次的评选。
详细内容询本部门各科研秘书。
科研处、教务处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