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相关单位:
为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原创精品力作、培养艺术创作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制定并发布“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其中包括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美术创作资助项目5个方向。
符合申报条件并有意申报该项目的教师从2022年4月15日开始申报,校内截止日期为6月6日,请各项目负责人自行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上申报管理系统”,按指南要求填写《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3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在线申报材料填写完备后,请联系科研处进行审核,待审核确认后提交。
为避免网络拥堵所带来的不必要麻烦,并留出修改材料和申报材料盖章的时间,请各位负责人在填写完毕申报资料后,尽早联系科研处,以避开申报高峰期申报系统不畅。
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在申报期内受理项目申报,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逾期不予受理。管理中心不接受纸质申报材料。作为附件上传的辅助材料,图片应采用扫描的方式形成,视频应完整清晰,可识别度高。
申报指南及相关资助问题见附件。
联系人:黄慧琳、朱婷、杨济泽
联系电话:85430294
科研处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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