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科研经费报销签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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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11/20 15: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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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差前需填写差旅审批表,经科研处长审批
二、产生与预算相关的费用后,到科研管理系统提交经费使用申请
系统链接:http://keyan.sccm.cn:8989/SRP/index.xhtml
三、到科研处102办公室审核经费预算范围
四、发票签批流程
【情况1】有项目组成员:
1、金额在5000元以下报销单“部门负责人”处由项目负责人自行签批;
2、金额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至20000元以下的费用,报销单封面“部门负责人”处由科研处处长签批;
3、报销金额在20000元以上(含20000元)至50000元的费用,报销单封面须经科研处处长、分管(联系)院领导签批
4、实名制发票(如机票、通讯费等发票)报销单封面必须经过科研处处长签批;
5、发票内由项目负责人、经办人、验收人或证明人,三人签字。
【情况2】无项目组成员:
1、所有发票报销单需经科研处处长签批;
2、项目科签字(xxx个人)
五、报销票据的具体规定,按《四川音乐学院经费审批和报销管理办法(试行)》川音院【2019】8号文件执行。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