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研项目报送2017年度 国际交流申请和设备采购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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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6/9/29 1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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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及相关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要求,现上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017年度国际交流申请和设备采购计划。
1.科研项目国际交流申请: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在项目研究计划中有相应国际交流计划和经费预算,计划在2017年度进行国际交流,填报附件一《2017年度科研项目因公国际交流计划表》。2.科研项目设备采购计划: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在项目经费预算中有设备采购计划,并在2017年度需要购买与项目研究相关的小型设备(单价800元以上)的,填报附件二《2017年科研项目设备采购申报表》。
项目组根据经费预算和研究需要,填写相应的表格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附件一需加盖部门盖章),于2016年10月20日前报送梧桐楼科研处项目科 102,逾期不予受理,逾期者划入2018年度计划。
科研处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