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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关于开展2015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15/1/13 11: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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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及相关部门 :  为整合全省从事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力量,加快老区发展研究步伐,推动老区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根据《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章程》和《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议讨论通过,并报四川省教育厅科技处审核备案,已编制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2015年度研究项目指南, 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2015年度研究项目指南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四川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以四川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特色历史文化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为重点,以推动老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宗旨,准确把握老区开发、扶持政策和发展实践的基本趋势和基本需求,组织科研力量开展研究。   二、本年度项目指南设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三个类别。三个类别的项目立项,均由学术委员会根据项目申报书对项目立项论证的充分性、科学性、创新性等要素进行审核,经投票表决确定。  三、项目指南体现战略性、宏观性、导向性和指导性,项目申报者可进行若干向度和深层次挖掘、延伸。项目申报者可根据《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2015年度研究项目指南》所列项目选报项目,也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研究基础自行设计研究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本年度立项项目要求在1-3年内完成。  四、为避免重复立项,浪费资源,已获得四川省社科联规划立项、四川省教育厅(含相同级别的基地项目或市级项目)及校级立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以相同项目申报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项目。  五、报书填写内容、前期研究成果、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依据《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对执行 ,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统一报送,本中心不接受个人申报。   六、申报者于2015年4月13日前将:《研究项目申报书》一式4份,论证活页3份(A4打印,双面装订)报送科研处项目科;申报书电子版发至邮箱cykyxmk@163.com ,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黄慧琳    联系电话:13548090911 附件1.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2015年度课题申报指南 附件2.2015年度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项目申报书 附件3.2015年度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项目申报活页 附件4.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科研处                                                    2015年1月13日

附件:2015年度四川革命老区研究中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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