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4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科技厅     作者:转发    发布时间:202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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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院)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4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一)项目申报人要求。

1.项目申报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196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外籍专家除外),指南中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

4.指南中规定的拟支持经费100万元及以上的重点研发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指南中对项目负责人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指南无明确要求的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本科毕业工作5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2年以上)。

5.同一年度,同一项目申报人新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2024年度项目限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的,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项目申报。国(境)外高端人才引进项目按其对项目负责人要求执行。

6.指南编制专家不能申报其参与编制指南的科技计划项目。

(四)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计划、跨专项重复申报。

2.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证明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3.项目执行期从2024年1月1日起(指南有明确规定的除外),执行年限具体见指南要求。

4.研究项目如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签订《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承诺书》并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5.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人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

6.项目申报单位应开发并设立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科研助理岗位,所有项目均需配备科研助理。

7.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各项目申报单位也不得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涉密资料。

二、专项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或后补助支持方式,具体支持方式见申报指南。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单位管理员、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二)申报书填报。

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指南有特殊说明的除外)。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页(推荐单位可不盖章)扫描后在线上传。

(三)申报书修改。

在推荐单位规定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前,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可在线主动撤回申报书并进行内容修改。

四、申报时限

(一)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即日起2023年9月10日。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将在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9月10日18时自动关闭。逾期不予受理。

(二)待申报项目立项公示后,另行通知申报书纸件报送。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五、联系方式

科研处项目科:朱婷 028-85430294

附件: 

1.2024年四川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2.2024年四川省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指南

3.2024年四川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申报指南

4.2024年四川省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和人才计划申报指南

科研处

 2023年8月21


原文链接: 2024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kjt.sc.gov.cn/kjt/gstz/2023/8/15/90643a4286d14aa0a2e3129bd7073268.shtml  

编辑:朱婷


附件:2024科技厅项目申报指南及相关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