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流程

来源:本站     作者: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3-04-28   
浏览量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流程以《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2006年)为依据。省社科规划项目主要设置重大委托(或招标)项目、年度(重点、一般、青年)项目、社科研究基地项目、市州项目、后期资助项目。

一、申报

省社科规划项目自课题指南发布之日起开始申报,省规划办受理期限一般为两个月。具体申报事宜和形式审查,见科研处发布的通知。纸质版材料需按照每年校内通知要求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科(教学楼204办)。

二、立项

通过资格审查、初评、会议评审等几个阶段,对评审通过的拟立项项目,由学科评审组组长签署评审意见,省规划办对学科评审组评审结果进行复核,报省社科联党组审定,并上报四川省委宣传部批准立项。立项批准后,省规划办向项目负责人下达《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立项通知书》,项目负责人填写《回执》。

三、经费使用须知
  上级拨付按照《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行,学校配套经费按《四川音乐学院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实施办法》实行。 

四、结项须知

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课题最终成果须进行鉴定,通过鉴定后予以验收结项。省社科规划项目最终成果的鉴定采用聘请同行专家通讯鉴定或会议鉴定的方式。

 

 

 

 

 

 

 


附件: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2006年).doc